8月30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必须坚持全省一个平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用耗材均须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完善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
关于实施的范围,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豫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实行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逐步纳入阳光挂网采购范围。
产品则不仅仅涵盖了所属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内所有高低值耗材,全部体外诊断试剂也同步纳入省级挂网采购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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