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宁夏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9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监督检查信息的通告。
通告内容显示:近期,自治区药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组织对9家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
据通告梳理,本次检查的9家药企分别为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同盛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源沣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保安康生物药品有限公司、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众欣联合锦康医药有限公司,9家药企的检查结果全部为基本符合要求并已完成整改。
其中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宁夏同盛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四家药企除了被要求整改外,还被处于警告的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9月,宁夏同盛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怡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夏启元医药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在宁夏药监局的现场检查中,存在多项不达标要求的项目被要求期限整改。另外,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宁夏药监局发布的公告中,因涉嫌销售劣药被公示处罚。
附:检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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