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发布了关于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江苏省医保局关于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公布药品阳光挂网品种的函》的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将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经过江苏省药采网审核,6个品种涉及的14家生产企业此次被予以暂停采购的处理,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企业名单为: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因为未过评被暂停挂网的消息常有,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抓紧时间过评依旧可以申请挂网;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提速,各省暂停、撤网的工作也在加速跟进中,企业需要及时调整战略,优选核心品种、有价值品种去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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