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常用药及短缺药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以及省际联盟工作安排,现就省区落实省际联盟常用药及短缺药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
据通知要求,根据《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文件》、《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第一批常用药品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1年,短缺药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2年,本轮采购周期自2021年10月20日开始计算,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视具体品种全区完成采购量等情况,适当调整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继续采购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
此外《通知》还对中选产品及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作出要求,明确各中选企业及时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完成基础信息、中选后所有供应包装的产品信息维护,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各中选企业、有关配送企业在2021年10月1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在购销合同签订方面,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在2021年10月20日前通过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及时开展采购。
其中,本次纳入广西常用药的品种涉及4个大品种,分别为奥硝唑氯化钠、玻璃酸钠、美洛西林、噻托溴铵。涉及的生产企业陕西金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卫康制药(潜山)有限公司、Seikagaku Corporation8家药企。
而纳入广西短缺药的带量采购品种有20个大品种,包括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注射用苄星青霉素、垂体后叶注射液、注射用促皮质素、注射用甲磺酸酚妥拉明、黄体酮注射液等。具体名单如下:






对于此次广西执行的带量采购工作,主要涉及五省市常用药集采和八省市短缺药集采,而随着此次带量采购结果的公示及执行,药品的价格或将进一步得到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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