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征询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内蒙古自治区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通知》,对自治区中选的4个品种的4个残缺规格开展价格联动工作征询相关企业供应意向。

? 申报范围及要求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全国中选企业,其相应规格包含内蒙古自治区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且具备供应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医疗机构使用需求。
?供应价格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品种中选价格作为在我区的供应价格。
?询价规则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的残缺规格确定1家供应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一)中选价格低的优先;
(二)中选价格相同,上年度在我区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
对无申报价格的残缺规格,做流标处理,将按未中选产品联动全国最低价调整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议价采购。
?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10月18日
附: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内蒙古自治区中选品种残缺规格清单

据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省份对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供应意向征询意见,9月24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征询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通知》,对第五批国采江苏省中选结果中5个品种的6个残缺规格开展价格联动工作。
《通知》明确以供应清单发布的中选价格作为残缺规格中选企业相应规格在江苏省的供应价格。残缺规格中选企业的其他第五批国家集采目录内规格,如需继续在江苏省挂网销售,挂网价格应与残缺规格价格保持合理差比。
询价规则方面,中选价低的优先,价格相同时,上年度在江苏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每个品种确定1家残缺规格供应企业。对无供应意向的残缺规格,将按未中选产品联动全国最低价调整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通知》明确第五批国采全国中选企业中,具备我省残缺规格供应能力,且相应残缺规格已包含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发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的企业可参与本次供应意向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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