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原省级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单的公示》。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关于做好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精神,为做好原省级增补药品消化工作,经数据分析,省局拟定了原省级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据梳理,此次调出的药品共计86个药品,包括西药43种,中成药43种。调出的药品涉及炎琥宁、头孢甲肟、杏芎氯化钠、氟氧沙星、胃复宁胶囊、复方三七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大株红景天注射液等。
此次调出,主要是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完成第二批40%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而这些药品调出后,其费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目前,陕西省尚未公布调出时间,或公示期结束后会予以公告。
附:第二批消化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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