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结果的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省药监局在2021年4月—2021年10月期间对全省范围内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的中药生产企业有16家,包括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结查结果为16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飞行检查)中,共发现8项主要缺陷和130项一般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1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发送告诫信并进行了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