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通知,公布2021年第九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信息,10月31日生效议价。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议价规则如下: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无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此外,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阳光平台内更新采购价格,经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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