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约执行时间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统筹推进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度,经研究,现对甘肃省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约执行时间予以调整。
对中选药品采购周期为2年及以上的,续约时间调整为2022年1月1日;采购周期为1年的,中选药品需供应至广东省际联盟集采结果执行之日。续约衔接期,中选企业应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保障供应。
在续约衔接期,医疗机构应继续优先采购中选药品,原则上非中选药品(价格适宜的除外)采购数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药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续约衔接期医疗机构采购量为协议期外完成量,不纳入考核范围。
据文件梳理发现,此次第三批国采续约执行时间包含21个药品为一年采购、8个为两年和26个为三年,其中续约一年品种包括四川汇宇制药的注射用阿扎胞苷、海南海灵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深圳信立泰药业的地氯雷他定片、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的非那雄胺片、山西仟源医药的盐酸氟西汀胶囊、卫材(中国)药业的甲钴胺片等,这些药品需供应至广东省际联盟集采结果执行之日。
此外,盐酸氨溴索片、多潘立酮片、非布司他片、富马酸喹硫平片、孟鲁司特钠颗粒、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盐酸乙胺丁醇片、头孢克洛胶囊八个品种续约时间将在2022年1月1日执行。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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