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2021年化药 第13号)。
通告内容显示: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47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凯威制药有限公司、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7家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符合性检查。
其中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的原料药(盐酸右美托咪定)、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原料药(依帕司他、地诺孕素)、石家庄市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料药(普瑞巴林)、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的原料药(虫草被孢菌粉)经抽查后,均都符合GMP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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