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河北集采药品2025年达500个以上、高值耗材10类以上

河北集采药品2025年达500个以上、高值耗材10类以上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11/16 10:08:24

“十三五”期间,河北创造性地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集采,主动开展药品耗材集采和联盟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大幅下降;将京津30家优质特色医院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将省22家定点医院纳入天津医保定点。十四五期间,河北将深化“四医联动”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2021年将省原调增的乙类药品全部调出,确保到2022年与国家医保目录范围基本统一。到2025年,河北集采药品达500个以上、高值耗材10类以上。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冀医保发〔2020〕9号),

到2035年,河北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成熟高效,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更加合理,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合理,医保、医疗、医药、医价联动改革和协同治理更加高效,支付效率显著提升,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实现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三五”期间河北医保发展成绩单:

医保改革持续推进:率先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集中带量采购,主动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联盟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大幅下降。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建立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制度,有序开展按病种付费,稳步推进DRG付费和DIP付费国家试点。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群众就医负担有效减轻。

区域合作持续深化:推动三地政府签署《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先后将京津30家优质特色医院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将省22家定点医院纳入天津医保定点,方便三地群众就医,河北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本省定点的省份。

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即时备案,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稳步实施,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主动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指导建立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金监管持续强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率先建立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创新开展存量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飞行检查制度,全省累计追回医保基金23.4亿元,解除服务协议、暂停医保服务5003家,通报、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10554起,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十四五期间,河北将深化“四医联动”改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医药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牵引作用,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大力支持医联体建设。

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持续做好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

强化医保目录管理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2021年将我省原调增的乙类药品全部调出,确保到2022年与国家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规范医保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药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按程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创新医保协议管理

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简化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且布局合理作为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

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经相应备案程序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

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办法,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完善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推行医保协议网上签约,探索符合“互联网+医保”特点的协议管理机制。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规则,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建成集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为一体的省级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实现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

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落实国家和我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有序做好签约及续约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挤压价格虚高水分。

完善集中采购配套政策,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健全对医疗机构、参保人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中选产品优先、合理使用。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集中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机制,实现依托省级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在线结算全覆盖。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

依托省级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供应异常变动监测预警机制,对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区域之间或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配送不到位,不同医疗机构之间采购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差异较大等情况,强化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经营者和医疗机构强化价格管理。

完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要求,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及时稳妥有序调整。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测评估考核,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到2025年,建立符合分类管理、多方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功能。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注射用重... 冻干粉... 湖北 2023-01-19
注射用尼... 冻干粉... 海南 非... 2018-08-28
注射用萘... 粉针剂 湖北 2017-08-10
盐酸伊托... 分散片 山东 2017-05-19
痔疾洗液 洗剂 广西 2016-11-10
盐酸替罗... 注射剂 贵州 2022-02-27
洁阴康洗... 洗液 上海 自... 2017-07-28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