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产品挂网资格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限价挂网目录内的产品,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时,挂网的生产企业须在该价格执行之日起1个月以内向省平台申报。未及时或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申报”。
经核查确认,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氯芬酸钠栓和峨眉山通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罗库溴铵注射液未按要求申报全国最低价的限价挂网产品,现决定取消其挂网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本次 “取消挂网”的产品间歇期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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