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公开征求《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意见》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药监局组织调整了禁止委托生产的高风险植入性医疗器械目录,意见中拟定了22个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fdam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