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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重点监控目录开始遴选:上报7类使用金额前30位药品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24 9:31:44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正式迎来调整,调整时间不短于3年。此前第一批目录共纳入20个品种,调整后将纳入30个品种。目前,青海、福建已发文开展地方遴选推荐。青海更是明确要求上报7类使用金额前30位药品,药品使用金额前50位,并指出遴选范围包括中药注射剂!

我们统计了各省以往纳入的重点监控药品,或可作为参考。详见文末附表。

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遴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范围、药品目录遴选方法,与国家版调整方案基本保持一致。

此前(9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这意味着新版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即将出台。

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由国家药事会为科学调整目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承担各地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此次青海的通知明确,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中药注射剂等。

上报7类使用金额前30位药品+药品使用金额前50位

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以2020年数据为基础,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遴选后,不区分剂型以药品通用名按照推荐程度从强到弱排序,推荐程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填报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信息表。

同时上报2019-2020年综合医院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中药注射剂等7类使用金额前30位药品信息表,药品使用金额前50位信息表。

对二级以上医院报送的品种进行赋值排名

各医院加盖单位公章后逐级报送卫健部门。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收集辖区各医疗机构报表后,统一报送至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全省三级医院、委属医院直接报送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省卫健委以药品通用名为基础,对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报送的药品品种进行赋值(即排名第1位的品种赋值为30分,排名第2位的品种赋值为29分,以此规律递减,排名第30位的品种赋值为1分),得出每个品种的推荐总分值,再按照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经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总、整理和分析,遴选出我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推荐药品目录,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11月30日前上报至省卫健委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地方推荐、动态调整”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遴选推荐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于2021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各级医疗机构在国家、省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用药情况,形成本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三级医疗机构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对于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各级卫健部门与各医疗机构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

各省市已公布超200个重点监控药品,这些品种或已被锁定

目前,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地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国家版第一批20个品种外,省级、市级、甚至医疗机构都对某些品种进行重点监控,涉及化学药、生物药及中成药等200多个药品。

不出意外的话,新增加的重点监控药品,将在此范围内层层上报最终产生目录,这些品种或已被锁定!有意思的是,其中一些品种已经进入了当地的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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