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的通告。
通告内容中显示: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和基本符合的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