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甘肃省调整增加的42种有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25种民族药和608种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继续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外,对于原省级增补药品中第三批消化期药品将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消化,消化期结束前,仍属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梳理发现,有53个药品将被调出甘肃省医保,包括感冒灵颗粒、竹叶椒片、阿莫西林、甘草酸铋、多酶、卵磷脂、甲硝唑、氯霉素、高乌甲素、复方银翘氨酚维C、归芪三七口服液等。具体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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