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药品集采价格联动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等方案,省采购平台决定对在外省产生新的挂网或中标低价的药品进行价格联动工作,对国家和山东省已有明确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联动的药品(如国家谈判、国家组织带量采购、基础输液、短缺药品等)除外。
价格联动报价规则
1、此次价格联动将按照国家开展带量采购以来产生的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限价,由企业按照差比价计算承诺最低价。
2、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1、2类新药和3、4类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产品不属此类);新生物制品和生物类似药(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解释执行),如无外省最低价,企业可自主承诺(“是否承诺后期外省价格不低于山东省价格”选择“是”)申报全国最低报价,公示后纳入挂网列表,供医疗机构自主选择采购使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挂网价低价,企业须在20个工作日内自主调整挂网价格。
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26日,申报结束后自动转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27日-29日),公示结束无异议产品直接挂网。
差比价计算示例

外省回函情况表
梳理回函情况发现,在84条质疑申报中50条质疑成立,34条质疑失败;失败的药品包括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降纤酶,吉林津升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射用盐酸尼卡地平等24个品种,完整审核情形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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