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茯神被罚12.01万元 |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2/8 9:29:44 |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茯神被罚12.01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2021年9月14日我局收到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函》药监综便函﹝2021﹞298号所附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HBTSYP202100284,标示生产单位: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检品名称:茯神,批号200716,包装规格:1kg/袋),【性状】检验结果“有42%的切面没有松根,剩余部分切面含有松根皮。切面含有松根的厚片或块少见。”按《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0.0105万元,;2.罚款12万元,合计12.0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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