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儋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转发《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带量采购垂体后叶注射液(1ml:61U)中选企业替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按照重庆药品联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联盟保 供稳价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根据《渝豫桂琼滇青宁新疆兵团短缺药品联盟保供稳价采购文件》“中选产品在履行协议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购销协议履行的,由签订购销协议中的各方协商解决。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出现无法保证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违规名单’)等情况,致使购销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从其他中选企业中确定替补的供应企业” 规定。
由于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中选的垂体后叶注射液 (Iml:61U)短期内无法正常供应,为保障临床使用,由另一家中选企业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替代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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