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明确精神疾病的治疗分为急性期治疗和慢性期治疗,实行以按项目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行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等级关联,对不同等级医院实行阶梯式、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
2月10日,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精神疾病医保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五条内容,明确了精神疾病的定义、诊断、评估、治疗和全病程管理,以及精神疾病医保支付和不予支付的范围、主要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的制定和考核,同时对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监管提出要求。
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对精神疾病的治疗进行了定义和规范,为医疗服务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办法》指出精神疾病是指由于生物、心理及社会因素导致大脑功能失调,出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不同程度功能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
精神疾病的评估内容包括系统问诊、精神状况检查、心理量表评估、风险评估、躯体状况评估(包括临床检查及实验室检查)、药物不良反应评估等。
精神疾病的治疗分为急性期治疗和慢性期(包括巩固期和维持期)治疗。急性期以药物治疗为主,慢性期以康复治疗为主,其中83款药物列为精神科常用药物(具体见文末附表)。
5类费用不纳入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床日付费结算除外):
《办法》明确精神疾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门诊和住院相关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其中五类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药品品种类:未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
服务项目类:未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
医用耗材类:未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范围的医用耗材。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健康体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等。
其它:由第三方责任导致产生的医疗费用、其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办法》明确对全省精神疾病参保患者实行以按项目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按床日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对纳入精神疾病急性期治疗的参保患者按统筹区支付方式执行;
对纳入精神疾病慢性期治疗的参保患者实行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慢特病付费两种方式。
逐步补充和扩大慢性期精神疾病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推进门诊统筹共济方式合理分担精神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省基金筹资水平、结余情况、支撑能力,按照以收定支,适时调整、有效保障的原则,科学确定精神疾病全省统一的急性期医保考核指标和慢性期按床日付费支付标准,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不得调整。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逐步建立相对应的动态调整和完善机制。
分医疗机构级别和治疗阶段的设置考核和支付标准
《办法》提出推行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等级关联,对不同等级医院实行阶梯式、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支付机制推动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分级诊疗,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
对急性期治疗按医疗机构级别递增设置次均费用考核标准,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急性期患者的收治工作;
对慢性期实行按医疗机构级别和治疗周期设置按床日付费支付标准,鼓励一级医疗机构收治慢性期患者,根据治疗周期适当降低支付标准,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诊疗,鼓励患者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