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河北省关于公布部分独家通用名药品挂网的通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独家通用名药品公布并挂网,共103个药品。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公告原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要求,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独家通用名药品公布并挂网。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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