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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个化学药品要求上报全国最低价格(含目录)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3/1 9:41:56

2月28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化学药品上报全国最低价格的通知》,宣布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化学药品上报全国最低价格工作。

报价药品目录

审核通过的化学药品目录。据梳理,目录内共有211个品种686个品规,涉及265家生产企业。详见文末附件。

报价方式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2021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化学药品)”后,点击产品报价栏,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报价时间

填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月7日16时。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含准入价、入市价、医保支付限价、红线价、备案价、各地梯度降价等限价结果,下同。)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最低价(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资格。

报价要求

(一)价格上报

1.参与本次价格联动项目的药品,应填报全国现行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最低价(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

2.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是”。企业应将全国现行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格进行填报。

3.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企业应在“是否存在省级中标(挂网)价格”处选择“否”,并填报“期望价”。

(二)报价单位

1.参加本次报价的药品按照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最小制剂单位,因最小制剂单位导致价格填报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2.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产品基本信息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如显示的单位是片、粒、支、袋等,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等进行填报价格。

(三)制剂价格的计算

1.企业填报的省级中标(挂网)价格或期望价格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最低价(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同一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中标的,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制剂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

3.如交易目录中有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规则计算后的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计算其他规格药品的价格。并与企业上报的全国最低省级中标(挂网)价和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最低价(自2020年11月1日至今)进行比较,再取较低的价格作为限价。

4.同一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的药品应符合合理的比价关系;如出现价格倒挂、价格差异较大的,将对其进行调整。

5.除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各省或省际联盟开展的带量采购的药品外,不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和参比制剂的药品价格;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价格。

(四)其他要求

1.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故意漏报、错报、瞒报价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事宜可参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采购文件(JLYPCG-2021-3)》的要求。

2.未参加本次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的药品不得以暂停挂网药品申请恢复交易资格流程的方式申请恢复挂网资格。

3.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联动采购项目中成药品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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