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2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

公告内容中指出:近期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开展抽检,抽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含量测定等,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天麻头痛片、复方感冒灵颗粒、前胡、黄柏、炒麦芽、麦芽、山药、干姜、艾叶。
此次被查的劣药并未出现假冒产品情形,标示的生产企业有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顺全隆(安国)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陕西崇本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宝瑞坦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博爱堂安国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被查有两个品种出现不合格,除此之外,在去年该企业生产的前胡和柴胡(醋北柴胡)也曾被查出不合格,此前曾因生产销售劣药黄柏被河南省药监局罚款15万元,这次再度被查恐怕又面临罚款的结局。
另外,医药慧还注意到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头痛片出现了【检查】项不合格的情况,就在2018年-2021年间,该企业有6次药品不合格记录,其桂龙咳喘宁片5次出现不合格;天麻头痛片也曾出现过重量差异导致不合格的情形,与此次被查的不是同一批次。值得注意的是,就在2021年12月,该企业因为未按规定时限通知有关药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并未按规定时限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被辽宁省药监局警告并罚款2万元,没想到此次还被陕西省药监局查出,由此可见召回工作仍旧未到位。
具体详情如下: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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