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省局制定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省医保药品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梳理发现,此次纳入福建省医保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有295个,包括人参配方颗粒、三棱配方颗粒、牛蒡子配方颗粒、木香配方颗粒、大血藤配方颗粒、土茯苓配方颗粒、红景天配方颗粒、白芍配方颗粒、地龙(参环毛蚓)配方颗粒、炒苍耳子配方颗粒等。
福建省医保局称,符合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或福建省药品标准,取得我省上市销售备案或跨省销售备案凭证的,方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附:中药配方颗粒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管理的通知》明确,将对中药配方颗粒进行挂网,按不超过现行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申请挂网并实行价格联动。并要求按照销售价格的70%纳入该省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执行对应中药饮片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医疗机构暂按实际购过价不超过15%销售。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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