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在《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实际,细化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

去年9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结果公布,人工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人工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此次集采的首年意向采购量达到54万套,预计节约费用160亿元。
现阶段,人工关节集采落地进入关键期,各地陆续出台执行举措。值得关注的是,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此次发布的文件中,明确了非中选产品各部件、伴随服务及非集采系统挂网价格高线,这也意味着全行业耗材价格将伴随集采落地同步调整,具有替代性可能的非集采耗材红利受限。
《通知》指出,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其他部件区分产品系统类别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半髋假体和单髁假体产品按照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挂网时予以一定限制,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将价格调整至合理水平。如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

(截图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据观察,非中选系统中,合金-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聚乙烯类髋关节产品系统、陶瓷-陶瓷类髋关节产品系统、膝关节产品系统的价格高线分别为10150元、10200元、11900元和8640元。其中,前三种系统伴随服务价格为400元,膝关节产品系统伴随服务价格为800元。
此外,《通知》中对此前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半髋、单髁产品系统挂网价,做了进一步限定。其中,半髋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为8290元,单髁产品系统挂网价格高线为9360元。
在医保支付方面,《通知》中明确了各系统支付标准。
《通知》规定,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使用超过系统类别标准配备数量的髋臼螺钉,以各系统类别中选髋臼螺钉的最高中选价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具体来看,合金-聚乙烯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460元;陶瓷-聚乙烯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500元;陶瓷-陶瓷类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920元,其他类别初次全髋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920元。使用超过系统类别标准配备数量的髋臼螺钉时,髋臼螺钉最高支付标准为每枚450元。
初次全膝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 7199元。
《通知》中对半髋和单髁产品系统医保支付标准也做了规定。
其中,半髋产品系统以挂网价格高线为最高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半髋产品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8290元。单髁产品系统以挂网价格高线为最高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单髁产品系统最高支付标准为每套9360元。

(截图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对于非中选人工关节,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为同类别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不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患者使用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的产品,医保基金以最高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对于销售价格高于最高支付标准2倍的(不含2倍),按照最高支付标准的110%作为该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患者个人增负部分按照天津市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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