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暂停采购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江苏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3家以上的,将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现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发现有43家企业的产品未过一致性评价,现予以暂停采购的处理,涉及的产品有: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来氟米特片(薄膜衣)、来氟米特片、单硝酸异山梨酯片、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氨甲环酸注射液、米力农注射液、乳酸米力农注射液、丙戊酸钠片;其中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未过评的企业数量最多,共计14家;除此之外,单硝酸异山梨酯片也有9家企业未过评被依规暂停。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需在公示期内通过省交易平台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材料,过期将直接暂停采购资格。完整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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