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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进中药配方颗粒工作

来源: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5/18 10:10:36

近日,湖南药监局召开中药配方颗粒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老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尽快退出市场,新标准生产的产品要尽快跟进,保证供应,要加大对湘产道地药材的标准研究,凸显湖南特色,打造湖南品牌。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2021年11月1日以后仍按原地方标准生产的或未在湖南进行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等。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医临床需求,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5月9日,省药品监管局局长黄东红召开全省中药配方颗粒工作推进研讨会。省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秦裕辉、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郭子华以及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单位、生产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各医疗机构介绍了目前院内中药配方颗粒的销售使用现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企业介绍了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研究、生产备案及追溯体系建设、原材料基地建设等相关情况。会议对国家药监局等四部委下发《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中关于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生产备案、跨省销售备案、临床使用等要求进行了充分的意见交流,分析了我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深入研判,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秦裕辉提出,要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政策支持,加强对标准研究的技术攻关,加强对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郭子华指出,老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尽快退出市场,新标准生产的产品要尽快跟进,保证供应,要加大对湘产道地药材的标准研究,凸显湖南特色,打造湖南品牌。

黄东红强调,要站在全省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高度,确保中药配方颗粒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是保持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决执行四部委下发《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二是强化药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2021年11月1日以后仍按原地方标准生产的或未在我省进行销售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三是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生产、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四是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坚持依法审批、依法备案,建立我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中药配方颗粒市场体系;五是加强部门配合的协同性,与卫健、中医药管理、医保等部门积极沟通,开展政策宣贯和技术标准培训;六是充分认识到标准提升的紧迫性,鼓励企业间建立生产、技术联盟,整合现有资源,采用研用结合的方式深化标准研究,突出对道地药材和特色中药材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打造省内中药配方颗粒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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