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长期无交易暂停挂网产品恢复交易资格审核结果(第四批)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关于公布暂停长期无交易药品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长期无交易暂停挂网产品恢复交易资格的审核结果(第四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2年6月10日-6月14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将直接恢复交易,不再另行通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6月14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长期无交易恢复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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