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一则《关于关闭无采购记录药品采购状态的公示》。

《通知》称,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2022〕18号)中定期关闭无采购量药品的规定,市药事所定期对阳光平台现用统编代码进行梳理。
一年内定点医疗机构无采购但定点药店已上传零售价格的药品将做医疗机构失效处理。一年内定点医疗机构无采购且定点药店未上传零售价格的药品将做医药机构失效处理。如医药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生产企业可按相应新申请药品规则重新申报。
《通知》公示了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市市阳光平台无采购记录的药品相关信息,包括1316个医保药品和452个自费药品。
《通知》表示,生产企业、定点医药机构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2022年6月22日前,提交相关申投诉并附带证明材料至市药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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