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局发布新的带量采购公告,鉴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坎地沙坦酯口服常释剂型申报企业报价不符合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布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方案》有关要求,未产生中选企业。
为保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精神,河北省医保局就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和坎地沙坦酯口服常释剂型两个品种下一个采购周期重新发布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公告。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和规格为:
替诺福韦二吡呋酯(规格为0.3g),约定采购量为482.87万片/粒;
坎地沙坦酯(规格为8mg)口服常释剂型,约定采购量为1119.84万片/粒。
《公告》要求,申报价即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如在其他地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或挂网价格比本次中选价格低的,实行价格联动。
另外,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数为1家,最低价者拟中选。
出现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
原料药自产的企业优先(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
通过或视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
报价时间:2022年6月24日9时至11时
报价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
中选企业需确保2022年7月1日起供应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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