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对连续两年配送到货率为零的挂网产品进行撤网公示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有关要求拟对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连续两年配送到货率为零的挂网产品进行撤网。
范围: 2020年7月1日前挂网,且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配送到货率为零的挂网产品。
公示期:2022年7月2日-7月6日。
公示期结束后,无质疑产品直接撤网,两年内不得重新挂网(短缺或易短缺药品除外)。企业申报信息和提交的质疑与澄清等相关材料须符合规定如实填报,否则,将纳入平台信用信息记录。
质疑: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yxpt)”-“药品基础库”-“药品撤网公示”-找到相应产品点击“办理”,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内容反馈到被质疑企业后,被质疑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澄清,否则,视同认可质疑。质疑企业须对被质疑企业澄清内容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可与否的判断,否则,视同认可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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