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第二年度集中采购部分药品调整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对属省第一批省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评审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已维持挂网满1年的药品予以暂停交易。
此次暂停挂网通知药品主要以注射剂为主,涉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河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知名药企。以下为部分药品调整情况明细表:

此前,山东省要求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但国家组织第四批集采未中选的药品按《关于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1〕27号)中明确符合下列两种条件的产品,经平台公示三日内暂停交易。
对于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的通用名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含)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再选用,暂停交易;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的未中选产品予以暂停交易。
除此之外,在《关于山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中要求,对最近一年内没有交易记录的中标药品,经公示后,列入限制使用产品目录进行管理。对最近一年内没有交易记录的其他药品,暂时屏蔽其在省平台的信息。各项文件的落实,逐步完善了山东省内的价格联动挂网撤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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