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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发布首批风险管控品种目录(含目录)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8/1 10:13:18

7月29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广东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意见》还发布了广东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南、广东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风险管控品种目录、《中国药典》(2020年版)收载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质量标准编制要求、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点质量管理自查表、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保证协议6个附件。

 重点内容

1、纳入风险管控品种目录的原则:

对不适宜趁鲜切制、有依据表明趁鲜切制对质量有不良影响或明显风险的中药材品种,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分批次纳入目录。纳入原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基原较复杂、市场存在易混淆品或伪品,趁鲜切制后不利于辨别真伪或是否掺杂的;  

(2)趁鲜切制对质量有不利影响的,如酸败度容易不合格、主要成分易挥发流失等;  

(3)前处理工艺较为复杂,质量控制风险较高的;  

(4)因技术原因,还无法实现较大规模或较规范种植、养殖的;  

(5)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毒性药材;  

(6)不利于储存、运输的;  

(7)其他趁鲜切制风险较高的。  

制成饮片全程无切制步骤的中药材如果实、种子类等,不纳入趁鲜切制管理。  

2、首批风险管控品种目录76个

3、趁鲜切制加工品种要求。以下几种情况中药生产企业可自建或采购鲜切药材: 

(1)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收载的允许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附件3);  

(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允许趁鲜切制的中药材品种;  

(3)其他经中药生产企业研究评估适合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能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的中药材品种;  

(4)已列入《广东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风险管控品种目录》的,包括前三款内的品种,我省中药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其趁鲜切制的质量风险。经过研究验证,自评符合质量管理指南和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相关品种风险管控指南要求,能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的,可自建或采购该鲜切药材品种。

为加强我省中药生产企业自建和采购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省内中药生产企业结合实际贯彻实施。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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