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函〔2022〕20号)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度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产品交易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采购平台执行期满一年及以上,无交易的产品纳入备选目录,暂停平台交易。
纳入备选目录中的产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有需求的,由医疗机构从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申请恢复交易,经审核同意后,予以恢复至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