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现将按照常态化调整要求,申请产品目录调整的结果予以公布,调整结果即日起执行。本次目录调整中“撤销挂网”的产品在间歇期内,不再受理其挂网申请。
备注:自8月5日起,在省招采平台(新平台)受理挂网目录调整的申请,老平台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