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通道政策发布已有一年之余,目前全国各地也发文落实“双通道”管理细则。今年来,江西省已多次发布通知,将部分不能或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滥用易导致医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谈判药品调出了“双通道”药品目录。
近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将“百令胶囊”等19个药品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的通知》。
将“百令胶囊”“阿卡波糖咀嚼片”“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度拉糖肽注射液”“蓝芩口服液”“柴芩清宁胶囊”“参乌益肾片”“甘草酸单铵半胱氨酸氯化钠注射液”“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筋骨止痛凝胶”“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吸入粉雾剂用胶囊(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吸入粉雾剂)”“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牛黄清感胶囊”“金银花口服液”“利拉鲁肽注射液”“贝那鲁肽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Ⅴ-SF)”调出我省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
再往前翻看,3月18日,江西省医保局将环硅酸锆钠散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1月6日,将依洛尤单抗注射液调出“双通道”药品名单,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乙类管理。
此前(2022年5月20日),江西省医保局曾发布《江西省双通道药品分类管理名单》,对290个国谈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其中86个药品纳入双通道A类管理;136个药品纳入双通道B类管理;68个药品按C类管理不纳入江西省双通道管理范围。
按照江西的规定,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A类药品(以下简称A类药品)管理;实行单列支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2〕2号)设起付线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
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用药人群特定(重特大疾病或传染病应急需要等)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B类药品管理;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定额费用政策支付。
对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规定限制不能或不宜在药店销售或易滥用易导致医保基金支出不可控的谈判药品为C类管理,不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
根据江西省的调出公示通知,这些品种退出双通道名单,都是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申请。截止今年6月1日,江西共有38个药品主动申请退出。从目前退出双通道的药品来看,大多为B类。
虽然各地在双通道政策上对于具体国谈药品的规定不同,有些国谈药品暂时无法进入双通道。多部分药企还是愿意通过双通道这条路打开院内销售的局面,像江西这样主动申请退出的还从未出现过。
有企业反映,一些进入双通道的产品无法报销。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规定,“双通道”药品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政策是一致的。但在江西的具体执行中,却出现了患者购买部分“双通道”药品没法刷医保的情况。因而出现了企业自主退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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