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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启动骨科创伤类耗材采购,联动河南十二省、“3+N”联盟结果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8/18 11:22:32

北京启动骨科创伤类耗材采购,同时联动了河南十二省联盟的结果与“3+N”联盟的带量结果,而对于本市临床所需市场余量仍较大且现行价格较高的产品,将组织开展带量谈判工作。至此骨科创伤类产品只剩上海、江苏未参与带量。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以带量联动为核心,同时联动河南十二省联盟的结果与“3+N”联盟的带量结果,此外,对于本市临床所需市场余量仍较大且现行价格较高的产品,组织开展带量谈判工作。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配件、中空(空心)螺钉等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接骨板与配套螺钉组成系统,髓内钉与其配件组成系统,分为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和髓内钉系统三个采购包和可单独使用的螺钉目录(具体见文末附表)。

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均应参加此次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两年。原则上采购主体申报的采购需求总量应不低于历史采购总量的80%,中选产品获得需求量的90%,待分配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

采购规则方面要求依据两大联盟带量成果制定联动价格上限,报价不高于该上限即拟中选。并针对报价高于上限的产品增设带量谈判环节,依据河南12省联盟代表品报价和基准价制定谈判成交参考价和专家谈判限价,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即谈判中选,若高于成交参考价但不高于专家谈判限价,则由谈判专家与企业进行谈判,确定是否中选。

经过国家及地方两条线推进,骨科医用耗材集采已经涵盖了人工关节、脊柱、创伤三大领域

骨科植入类医用耗材市场通常可以分为五大类:创伤类、脊柱类、关节类、运动医学以及神经外科类。根据相关数据综合估计,2018年我国骨科耗材市场规模约为190亿元,2020年达到约300亿元。其中,关节类和脊柱类耗材市场分别约为86亿元/76亿元,国产化水平在35%-40%左右。

 

骨科耗材外资品牌主要以强生、美敦力、史赛克等合计市场占比估计超过60%;内资企业整体约40%,国内代表企业威高、爱康医疗、大博医疗等,收入增速高于行业,市场集中度有提升趋势。

目前经过国家及地方两条线推进,骨科医用耗材集采已经涵盖了人工关节、脊柱、创伤三大领域。除了国家脊柱耗材集采尚未开标外,其余大型联盟集采项目总体价格降幅均在 80%以上,最高降幅超过 90%,大多数耗材都已经从千元价格时代进入百元时代,大大降低了医疗开支。

人工关节及脊柱因涉及省份不多,议价能力有限,各地取得一定经验后最终还是由国家层面纳入集采。

2021年9月14日上午,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在天津开标,最终共115款产品中选,共有48家企业参与,最终44家中选,中选率92%。中选企业包括迈瑞、威高、微创、春立、正天以及大博等20多家,而外企也有14家中选,包括强生、捷迈、贝朗以及史赛克等。

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 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预计惠及近1100万患者,每年减负近300亿元。中选结果于2022年3-4月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由联盟各地区确定。同时,国家药监局也发文明确对中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中选品种开展专项抽检,将中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人工骨关节集采,在中选规则上继承了冠脉支架的成功经验,又结合其不同特点,在限价、分组,特别是采购量分配及价格管理方面,都有符合产品特性的创新。

1)采购规则上,按照“一品一策”的思路,结合人工骨关节的产品特点,进行组合式套件、按厂牌进行报量。

2)在采购量的分配上,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序尊重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量,并考虑到医疗机构报量厂牌未中选情况下的余量选择。

3)在价格方面结合骨科耗材临床应用特点,明确了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严格定义了中选价格包含的费用以及排除项,这和医用耗材价格管理、收费标准的政策一脉相承,既尊重了采购主体医疗机构的临床特性,也对骨科耗材相应的伴随服务做出了明确界定。

4)在集采中选结果落地之后,也结合骨科耗材的特点,在医保预付、支付标准、支付方式、价格联动、供应保障方面制定相应配套政策。

2022年7月11日,国家组织第三批高值耗材集采---骨科脊柱类集采第1号公告下发,此次集采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组建产品系统进行采购,采购周期为3年,共分为14个产品系统类别。

相对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13个品种,增加了脊柱用骨水泥,并细化了各类产品的描述方式,覆盖面更为广泛。脊柱类耗材市面上能见到的产品几乎一网打尽。

按照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兼顾各类型产品和企业的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企业供应意愿和供应能力、产品组合完整度等因素,将企业分单元分别竞价。同一产品系统类别下,分为 A、B、C 三个竞价单元。

其中,A、B 竞价单元拟中选规则分为两个。

规则一:价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拟中选。具体规定为,A、B 竞价单元内,企业竞价比价由低到高排序按如下表确定入围企业,在同产品系统类别内和不同产品系统类别间,满足价差控制在合理范围的条件下,获得拟中选资格。

规则二:若未按规则一中选的 A 竞价单元企业,若比价价格不高于 B 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则该企业或拟中选资格,不受规则一中入围企业数量的限制。

C竞价单元拟中选规则为:C 竞价单元的有效申报企业,按照竞价比价价格不超过 A、B 竞价单元相应钉塞棒(板)组合的平均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获得拟中选资格。

而创伤类耗材则有 2020 年山东省内7市集采在先,而后有河南省牵头 12 省联盟及京津冀“3+N”17 省联盟,几乎覆盖全国(除北京、上海、江苏),并且京津冀 17 省联盟联动河南 12 省联盟价格,以中选价为限价带量联动,均取得了降幅超过 80%的集采成果。

随着此次北京集采文件的下发,骨科创伤类产品只剩上海、江苏未参与带量。而按照国家医保局四月开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的要求,到2022年底各省份(含省际联盟)自行开展骨科创伤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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