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1日,江苏药监局发布了2022年底2期药品抽检质量公告,共计3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其中黑龙江省亳鑫堂中药饮片厂生产的炒酸枣仁饮片,鉴别:(2)薄层色谱,含量测定:(含酸枣仁皂苷A)不符合规定,涉嫌假药。
重点内容
安徽民顺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饮片,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规定;
黑龙江省亳鑫堂中药饮片厂生产的炒酸枣仁饮片,鉴别:(2)薄层色谱,含量测定:(含酸枣仁皂苷A)不符合规定;
江苏至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醋延胡索饮片,黄曲霉毒素不符合规定;
通知原文

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
现将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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