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天津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对天津河西圣安医院等二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公示显示,天津河西圣安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63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70522.22元。
天津市天津医院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2〕第0164号),退回医疗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