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执行河南省2019年度药品联动价格的通知》(豫药联办〔2019〕7号)规定,我中心对经专家论证的药品联动价格进行了公示,经企业申投诉、专家复核,现将药品联动价格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联动价格将于2022年9月9日作为采购限价录入我省医药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