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医用耗材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所有已挂网产品(含试剂)都要开展最低价联动。(原文见文末)

通知表示,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已挂网产品产生最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申报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向省药招中心提交价格信息。
为此,现将对全部已挂网产品的参考价格开展更新工作,填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7日,所有产品价格更新信息将在2022年11月9日后择期进行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填报的价格须低于原有“联动参考价”。
如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的,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外省实际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联动参考价;
如企业未确认,将取消产品挂网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也就是说,应申报而未申报省级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的,将被视为不接受低价联动,两年内无缘公立医院。
同时,通知还表示要将违规情况按照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和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四川省已经发布5次违规处理结果公告。共66家械企,2062种耗材、试剂被纳入禁用数据库,撤销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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