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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第二、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接续、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非中选产品限价挂网(含目录)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0/19 10:55:30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四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49号)、《关于做好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2〕50号)要求,现就相关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中选产品限价挂网。我省采购平台已挂网的第二、四批续约中选产品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下其他非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同产品组非中选产品(详见附件2)实行限价挂网,联动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有效挂网价、实际交易价且不超过限价纳入“监测目录”。

    二、可替代药品联动挂网。根据《关于印发<前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范围>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26号),属于国家组织第二、四批集采可替代药品参考监测范围目录清单的药品(详见附件3),纳入“国采第二(四)批可替代(大部分可替代)监测目录”。

    三、中选产品再确认。 国家组织第二、四批集采、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药品中,尚未在医保招采子系统进行申报确认的部分中选产品,以及按程序接续成功的阿卡波糖(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剂型:片剂,规格:50mg)等4个品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4),相关企业需再次进行确认。

    请各相关企业于2022年10月25日前,及时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点击“机构登录”,选择招采企业服务模块进入“招采系统”(以下简称“医保招采系统”),按要求维护和完善相关信息,并进行价格确认。其中中选药品完成价格确认后纳入“中选目录”,非中选药品、可替代药品需经公示、申投诉处理等相关流程后纳入“监测目录”。企业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同时,自2022年10月20日起停止上述药品在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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