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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批药品取消中标资格(含目录)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10/20 9:43:11

10月19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对申请撤废药品取消中标挂网资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近期有36家企业的45个药品因生产线改造、成本上涨、原料短缺、停产等原因提交撤废申请,无法保障甘肃省医疗机构的正常供应,其中包括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的盐酸托烷司琼口服溶液,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注射液,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的乳酸菌素片等。

申请撤废的45个药品中,40个药品平台有同品种不同规格中标挂网药品可保障供应;有5个药品平台无中标,请医疗机构使用同功能主治的替代药品。独家品种分别为西安正浩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乳酸菌阴道胶囊,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的熊胆降热片,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的通脉养心丸,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消癥丸,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抑亢丸。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正浩生物和四川金辉药业的两个独家品种撤废原因是企业不再生产,剩余的三个独家品种全部因为生产成本上涨。

为保障医疗机构正常采购,自2022 年10月25日起,取消撤废药品的中标挂网资格,并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省医保局参照以下规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诚信处理:新增阳光挂网药品在1年内撤废的,1个药品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后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年至2年之间撤废的,按照每批次申请撤废品种数量处理;2年以后撤废的免于处理;2017-2018年公开招标企业确认接续品种及国家(含省级、联盟)集采采购中选及联动周期内品种申请撤废的,给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因药监局撤销批准文号、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无法供应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原则上可免于处理,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免于处理的,一经核实,对企业从重追加处理,执行前接受申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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