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因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劣药金银花被处罚16万元。
违法事实
7月19日,接省局《国家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2〕171号),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报告书(报告编号:CZ20220627),检品名称:金银花(批号:210901),含量测定项木犀草苷标准要求不得少于0.050%,实际检验结果0.034%,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
罚款拾陆万元(16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