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其中有一家企业因逾期不改正问题被药监局公示处罚;此前营口市老边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被查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有关部门复查发现逾期未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