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第17条“加快创新产品入院使用”引发国内创新药企业的普遍关注。
第17条政策具有突破性,可以让我国创新药更顺畅地进入上海医院,既能满足患者的临床需求,又有利于创新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国内企业研发的一批创新药陆续获批上市,改变了长期以来国产化学药和生物药几乎只有仿制药的局面。
然而不少创新药企业发现,公司多年高投入研发的成果进医院并不顺畅。
来自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米内网等机构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在1420家样本医院中,2018年—2019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肿瘤创新药进院比例约为25%。而在这些创新药研发期间,“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项目投入了200多亿元。
巨大投入催生的成果,为何进医院比例不高?
主要原因有三个:
一是药占比,即病人就医时药费占总费用的比例,这是一个对医院院长的考核指标,国产创新药治疗的大多是肿瘤等重大疾病,价格不菲,医院引进后会拉高药占比,所以院方积极性不高;
二是医保额度,这也是硬性指标,创新药进医保目录后,医生开这些药会占用较高的额度;
三是医院有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拟引进的新药必须经委员会审核,然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开会频次通常是每年两次或一次,让创新药企业不得不苦苦等待。
可见,国产创新药进院难主要源自制度障碍。
近日出台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全球生物医药研发经济和产业化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第17条,正是为了促进三者的协同发展和治理:
“积极推荐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创新药在市级医院落地使用,市级医院应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发布后的3个月内,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特色,将相应创新药以‘应配尽配’原则尽快纳入医院药品供应目录。上述纳入的创新药实行预算单列,不纳入当年医院医保总额预算。”
其中,“创新药实行预算单列,不纳入当年医院医保总额预算”突破了药占比、医保额度两个指标的限制;“3个月内”这一硬性规定,则化解了药事管理委员会决策滞后的问题,给医保目录内创新药进院设定了期限。
第17条政策回应了很多创新药企业的心声。
有医药企业反映说,新药进上海市医保目录很顺利,进各大医院采购目录的难度却大得多;也有生物药企业表示,为了向医院推荐公司研发的抗肿瘤新药,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如果能把更多精力花在技术创新上该多好。
如今,这个困扰企业的问题有望成为历史。
目前,已经有很多药企正在申报与第17条政策配套的《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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