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6 日,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十六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相关数据填报的通知》(晋药招〔2022〕161号),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去报量平台完成采购需求量的填报。
22 个品种如下:


《通知》要求,需要按照各企业产品填报 2022 年实际使用的历史采购量,并参考本机构 2022 年历史采购数据,结合实际需求,填报未来一年的预采购量。
各市医疗保障局须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预采购量进行审核,否则无法汇总上报十六省(区、市、兵团)联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中如发现预采购量与2022年历史采购量相差悬殊,应向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如预采购量填报存在问题,应打回医疗机构重新填报。
《通知》显示,填报时间截止至 12 月 25 日 24 时,审核时间为 12 月 16 日 0 时 — 2 月 27 日 24 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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