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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容量注射液集采项目正式启动(含目录)

来源:豫北片区联盟采购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1 10:07:23

12月19日,豫北片区联盟采购办公室印发《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集中带量采购采购文件》,正式开启氯化钠等大容量注射液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采购文件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无明显差别,另明确了报价、解密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采购清单:6品种30个竞价组

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各竞价组进行申报。

限价规则

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和本企业全国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含备选价格)之间的低值,高于或报价为零的视为无效报价。

中选规则

中选数额:多家中选、多家供应

竞价+议价谈判中选

价格纠偏:四个“不高于”

包装材料: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塑料瓶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非直立式软袋/直立式软袋拟中选价格;

大小规格:同企业同品种小规格产品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大规格产品的拟中选价格;

单双阀:同企业同品种同规格单阀产品的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双阀产品的拟中选价格;

企业挂网价:企业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本企业河南省2021年有效挂网价或交易价,高于的将高拟中选价格进行纠偏,不接受价格 纠偏的,视为该企业该产品放弃拟中选资格。

早前,黑龙江省对基础输液开展带量采购,与此次河南竞价+议价谈判模式不同,黑龙江采取综合评分制,分为价格得分、供应保障及社会责任得分,最高分值分别为70分、20分、10分,综合得分最高中选。价格因素占了极大的分值,企业的降价压力可见一斑。

近年来我国大输液行业持续面临政策高压,大输液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大批企业面临淘汰。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1年十大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将“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也列入其中,意味着输液产品在医院的使用还会持续收紧。限用政策促使大输液行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中,在强调供应链成本的背景下,龙头企业的优势将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形成强者恒强的格局。

约定采购量分配

分配采购量

其他内容

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关联关系

报价最低为有效,其他均无效

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包装材质产品的不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可选择一家代表企业申报(应在报价前向联采办报备);也可选择多家企业申报,但仅申报价最低的为有效报价,其他申报价为无效报价。

涉及企业须提前报备,否则取消资格

所有涉及企业均须提前申报企业关系申报表,并进行公示,存在不如实申报的将纳入河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管理,并 取消所有涉及企业申报或拟中选资格。

“(特别)严重”失信不得参加

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的或在河南省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不得参加本次集中采购;在河南省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相关品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在药品采购中,信用评价制度已不容忽视

基金预付50%

从医保统筹基金中按照不低于中选品种合同约定采购总金额的 5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货款的周转资金,专款专用。→大多地区集采基金预付下限为30%。

继牵头开展第二、四批和第三、五批国采接续工作后,河南赶上本年度末班车,依旧采用联盟形式,启动了大输液专项带量采购项目。此前不少地区已将大输液产品纳入带量采购,价格竞争也较为激烈,限价一度低至0.63元。本次竞价规则同两次国采续约规则类似,企业或可依据续约中选情况获得一些参考价值。

时间、地点安排

附1:各产品需求量明细表(部分)

附2:各竞价组代表品/非代表品最高有效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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