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政协一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通过 4 种举措确保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打通国家谈判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国谈药品可及性。
除了大家熟悉的双通道管理机制外,国家医保局还提到,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其中提到:
1、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为推动国谈药品落地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充分调动医疗机构配备谈判药品主动性、积极性。指导各地加强协议管理,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与年度考核挂钩。科学设置医保总额,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做出合理调整,对实行单独支付的谈判药品,可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范围。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实现“应配尽配”,国谈品种建立绿色通道纳入临时采购范围。
3、强化国家谈判药品合理用药和规范使用。
接下来,各省大概率会发布配套政策,加快国谈品种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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