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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医院进入“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名单(含目录)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3/2/23 11:02:50

2月22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公布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名单。

这意味着在首批5家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大湾区内9个城市可以从港澳引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医院数量增加到19家。两批引入的药品共有13个、医疗器械3个。下一步将有更多内地急需的药械产品可以通过“港澳药械通”的方式引入。

这无疑是在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常规审评审批制度上进行了政策优化,开辟了另一条“绿色通道”,对于企业的对海外药械产品引入增加了路径选择。

“港澳药械通”的政策依据

“港澳药械通”是一项将香港、澳门已经上市使用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引入到大湾区的政策。其政策依据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8部委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使用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增加到19家

按照医疗机构申报、广东省卫健委审核和研究确定3个步骤组织实施遴选,审核确定了5家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涉及广州2家,深圳、珠海、中山各1家。具体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三级医院,试点医院);

广州现代医院(二级医院);

广州和睦家医院(二级医院);

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二级医院);

中山陈星海医院(三级医院)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医疗机构名单,无论是数量,还是医院的规模,都大大超过了第一批,至此,大湾区内9个城市可以从港澳引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的医院数量增加到19家,范围覆盖到深圳、广州、珠海、中山、东莞、佛山6市。从医疗机构的属性上,既有非公医疗机构,也有老牌公立大三甲医院。

第二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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